各学院:
根据《浙江中医药大学关于印发优秀本科毕业生评选办法的通知》(浙中医大发﹝2016﹞51号)和《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江学院关于印发优秀本科毕业生评选办法的通知》(浙中医大滨院发﹝2018﹞57号)文件要求,2021届校级优秀本科毕业生评选工作即将开始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对象
具有我校学籍的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,校本部与滨江学院学生分别进行评选。
二、评选办法
请严格参照《浙江中医药大学关于印发优秀本科毕业生评选办法的通知》和《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江学院关于印发优秀本科毕业生评选办法的通知》规定的评选条件、评选比例及评选程序执行。
三、申报材料
1、各学院评选办法细则(纸质稿,需盖章)
2、校级优秀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二份(纸质稿,需盖章)
3、汇总名册一式一份(纸质稿,需盖章,本部、滨江分开填写)
4、汇总名册电子稿发至贾燕丽OA邮箱
四、时间要求
请各学院在11月25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就业指导中心。
五、请各学院根据通知要求,高度重视评选工作。通过召开主题班会、年级大会等方式,向学生详细介绍校优评选条件、比例和程序;严格对照评选条件,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认真组织好评选工作,自觉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,及时准确上报相关材料。
未尽事宜,请联系就业指导中心,联系电话:86633180 86613707,联系人:陈昱宁 贾燕丽。
学生处
2020年11月11日
附件1.浙江中医药大学关于印发优秀本科毕业生评选办法的通知.doc
附件2.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江学院关于印发优秀本科毕业生评选办法的通知.doc